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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城网址_黄金城官网:成立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5-08-04 13:26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黄金城网址_黄金城官网:成立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金城网址_黄金城官网: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全国爱卫办统一部署及省爱卫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经请示市政府批准,现成立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

    一、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新时代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鞍山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各地区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推进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健康鞍山行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参照全国爱卫会、辽宁省爱卫会的组成架构,在原市爱卫会成员单位的基础上,缩减与爱国卫生、健康城市工作不紧密的部门。建立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卫生健康委等30个部门为成员的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并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间协调联络工作。

    三、运行机制。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负责日常公文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任刘美娜兼任。机制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机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重点研究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专题会议重点研究专项性工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附:1.《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规则》

    2.《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025年8月1日  

     

    附件1


    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深入推进健康鞍山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以下简称议事协调机制)是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推动建设健康鞍山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市卫生健康委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成立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

    第四条  议事协调机制设总召集人1人,由鞍山市市长担任。设召集人1人,由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市长担任。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书记、主任担任。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继续保留原爱卫会成员单位。

    第五条  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制定相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六条  议事协调机制的工作部署、协调联络、督促反馈、会议组织、编印纪要、编发简报、文件报送、文稿起草等常规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承担。

    二、主要职责

    第七条  议事协调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新时代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鞍山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具体职责是:

    (一)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健康鞍山战略实施。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二)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下级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四)推进爱国卫生立法工作,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三、运行机制

    第八条  议事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重点研究爱国卫生工作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专题会议重点研究专项性工作。

    第九条  议事协调机制会议议题由总召集人提出以及召集人、成员提议,研究汇总后形成会议方案,由总召集人(或由其委托的召集人)审定。会议拟讨论的文件,由总召集人(或由其委托的召集人)审定后批印。

    第十条  议事协调机制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议事协调机制会议均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召集人(或由其委托的召集人)审定,办公室负责印发至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召集人以及相关成员单位。

    第十二条  报请议事协调机制审议的文件,按要求在会前征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方面意见。议事协调机制有关文件、事项须提请总召集人(或由其委托的召集人)审批。

    第十三条  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重点工作。成员单位及时向议事协调机制报送本系统、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意见建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工作机制报备。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健康委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或专题会议,通报重要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落实工作机制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第十五条  市爱卫议事协调机制发文标志为“鞍山市爱国卫生议事协调机制文件”,文号为“鞍爱卫发[20xx]xx号”,由市卫健委代印章。市爱卫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发文标志为“鞍山市爱国卫生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文号为“鞍爱卫办[20xx]xx号、鞍爱卫办函[20xx]xx号”,由市卫健委代印章。

    四、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议事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系统、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鞍山市爱国卫生运动议事协调机制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鞍山行动,建设健康城镇,强化覆盖全市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提升预防接种服务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环境健康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区物业小区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厕所粪污、种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配合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环卫工作,加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监管属地公共厕所设施管理及环境卫生,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城市园林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落实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机制,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和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市委宣传部:将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镇建设、健康鞍山行动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多种途径配合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社区(村)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村)干部、志愿者、网格员作用,用好宣传载体,发动先锋团队,广泛宣传爱国卫生理念,提升社会文明健康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鞍山行动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按照国家政策配合作好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争取工作。

    市教育局: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改善学校教学和住宿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健康学校”“无烟学校”建设工作,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教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

    市公安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镇建设、健康鞍山行动工作,加强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治理,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委加强全市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机构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且满足工作需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修订城镇体系规划等工作中,体现卫生、环保和健康等方面要求。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

    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和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的卫生、消毒和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控烟和有害生物防制相关规定,积极运用交通运输工具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镇建设、健康鞍山行动的宣传工作。

    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河长制,加大河库垃圾清理整治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市商务局:在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工作中,体现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构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体系。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指导A级景区、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环境卫生整治,指导A级景区、娱乐场所做好控烟等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推动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亮证经营、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餐饮环节控烟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市医保局: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做好经办服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集中办公区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停车场管理、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集中办公区所驻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镇建设和实施健康鞍山行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协助开展青少年、妇女、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推进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机关等健康细胞建设。

    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市新闻传媒中心:准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镇建设、实施健康鞍山行动工作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阐释,全面反映黄金城网址_黄金城官网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把好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健康栏目关,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报道影响力。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健康法规实施。

    沈阳铁路局鞍山机务段、鞍山机场:做好机场、火车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控烟管理工作,加强候车(机)室内外及车(机)等乘载工具的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创建卫生窗口单位。铁路部门协助做好铁路沿线的清洁卫生工作。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厂区内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控烟管理工作。向所属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创建卫生窗口单位。做好内部铁路专线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